某省慈善总会在资助贫困学生时,建议受助者签订“道德协议”,承诺自己以后有能力的情况下自愿回报社会。就受助该不该签“道德协议”这一话题,来稿有两种声音。认为应该签订“道德协议”者,是考虑到部分受助学生对社会缺乏感恩之心,想用一纸协议引起他们对这一问题的重视;反对者则认为,用一纸文书来制约那些只求索取不求回报的人,不但无力,也会伤害更多有良知的人。也许这个问题没有最终的答案。但通过大家的讨论,我们可以发现症结所在,并在日常中,注重培养感激社会、回报社会的思想意识。
学生
对受助贫困生人格的蔑视
我是山东省无棣县的一名在校贫困生,因诸多原因我不想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。在偶然得知这个话题后,我便想把自己的观点写出来,以一名普通受助贫困生的身份,说出自己的受助感受。
在众人眼里我一直是个值得可怜的孩子。我从小成绩优秀,但没有一个完整的家,离异后,成了我惟一的亲人。农村生活很艰苦,爸爸在情绪不好时对我打骂是常有的事,这些我都能忍受。但渐渐地我开始没钱上学,没有人管,没有饭吃,面临辍学。这时学校和镇上的领导帮助了我,不仅免除了所有的学习费用,还发给我生活费。对此,我无法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,没有这些好心人,我不可能再有学习的机会,我更无法想像会走上怎样的人生之路。他们是我一辈子的恩人,我会终生铭记在心。我也必将更加奋发图强,珍惜学习机会,学好知识,报效祖国,回报社会。我深信,这个目标是我们每一个受捐助贫困生的共同心声。
能够得到捐助是贫困生的幸福,但有时社会捐助的形式却让我们难以接受。有时要搞隆重的捐助仪式,又是拍照,又是采访,报纸电视上尽是我们贫困生的受助场面,弄得我们总觉得低人一等、抬不起头来。最近听说,某捐助方让贫困生签订所谓的“道德协议”,以保证自己今后好好学习并回报社会。以这种方式来框住我们,认为贫困生物质上贫穷,精神道德上就必然匮乏,这不是对我们贫困生人格的蔑视吗?
我们贫困生也是人,不要让我们成为捐助方宣扬自己的道具。我们想过最普通人的生活,帮助我们,我们心里真的很感激,但不要变着法让我们“出名”了,否则会让我们贫困生感到更自卑。给我们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环境吧,明天定会奉上一抹灿烂。
山东省无棣县 钟诚
感恩让爱得以延续
在大学里,贫困生每年都可以获得国家和学校给予的一定救助,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位。虽然钱不多,但是让我感到很温暖,这说明国家和社会无时不在关注我们这些经济窘迫、家庭贫困的学生。
每当我从学校那里接过救助金时,心里也多了一份责任。虽然老师并没有提过什么要求,也没有要我们写过什么道德协议书,但我对自己说,滴水之恩,当涌泉相报,无论现在还是将来你都不要忘记去帮助其他人。此外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也激励着我要懂得回报。我有个师兄与我家境相仿,大学4年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不少资助,后由于他勤奋努力,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,现在他不仅提前归还了,还把以前学校捐给他的钱还给了学校,用来救济那些贫困学生。
因此除了努力搞好学习外,我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关心别人。每年我都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到敬老院和福利院送温暖活动,当我看见那些老人和孩子因我们的到来而欢乐满怀时,我觉得好幸福。我将自己“爬格子”辛苦攒下来的钱买了些童话书和糖果送给了福利院的孩子,虽然礼物很轻,但看到孩子们开心的样子,我似乎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!
我想一个受社会资助成长起来的人,不应以能力有限或“道德绑架”为借口拒绝为善,因为感恩图报是人类最朴素的情感。当他能够自食其力并有能力回报社会时,就更不应推脱。若是每个人都能怀着一颗感恩的心,那爱的阳光就会遍布世界每个角落,让更多的人收获幸福!
湖南 严万达
“道德协议”多此一举
看了受助贫困生要签“道德协议”的新闻后,感到非常吃惊。在我们街道有一个生,生活困难,我们几个同学常常帮助她。我们真心地希望她能和我们一样成长,根本没有去想她要以后回报社会的事,也没有想到要她感激我们。
我认为,签订“道德协议”的出发点不好,首先认定贫困学生的道德有问题,其实是对贫困学生人格的污辱,也是对贫困学生不信任的表现。其次,签订“道德协议”就同吃“嗟来之食”一样,“来,想吃吗?签份协议才能吃”。本来贫困学生已经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,又要签协议,更让贫困学生受不了。也许因此刺激,做出相反的举动,有能力之后反而不去回报社会。相信绝大多数的贫困学生有自己的良知,有能力之后肯定会回报社会。既然相信绝大多数受助者的道德水平,那么也就用不着签“道德协议”了。
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实验小学六年级五班 郑菲菲
无须承诺,回报是我的意愿
我家境贫寒,常年在外打工,弟弟正在读高三,父母微薄的工资无法承担我们兄弟俩的学费,加之母亲胃病严重,家庭经济状况甚是窘迫。
进入大学以来,我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各种资助才得以维持学业。我时刻告诫自己要做一个人穷志不穷、积极向上的青年,要求自己在苦难中成长,从贫困中奋进,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。
在我看来,“道德协议”这样的东西并没有必要签。因为回报祖国,贡献社会是我们青年的责任和义务―――无须承诺,回报是我的意愿!
井冈山大学人文学院 欧阳国
施恩不图报,润物细无声
我们学校也有类似“道德协议”的做法。为了照顾贫困家庭学生的饮食,学校特设了低价位菜品窗口。可是,几乎没人过去买菜。许多家庭困难的同学宁可不吃菜,也不愿去那个窗口,因为受不了同学们和卖菜师傅们异样的目光。对申请的学生,学校明文规定:在校期间,贷款学生不得购买手机、电脑之类的高档消费品。可是,这样的“霸王条款”不知伤了多少的心。
我希望各界人士在行善时考虑一下这些寒门学子的感受,受资助者只不过是暂时的处于“经济弱势”,我们不要让其在“经济弱势”之后,又陷入“心理弱势”的境地。我们要力争把好事办好,施恩不图报,润物细无声,构建薪火相传的和谐社会。
山东省肥城市 田凤杰 过来人语
有利于“道德”的传递
我刚参加工作时,因为学费没有交足,学校不给证。公司总经理得知这一情况,资助了我6000元,替我交足了学费,解决了燃眉之急。两年时间,我不但还清了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,也还清了领导的资助。作为曾经的受益者,我认为,只要心怀感恩之心,情系和自己一样需要帮助的群体,多签一份“道德协议”又有何妨?
签订“道德协议”是一种自愿行为,不强制签订,即使签订了,在履约上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,只是从道义的角度进行约束,即要求受助人在有能力、有条件、不影响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履行。我认为,这是以书面形式传递人文关怀,有利于培育受助者的感恩之心,博爱之情。对于捐款人来说,尽管并不求回报,但我相信,任何一个捐款者都希望自己的爱心能惠及更多人,能够在需要帮助的人之间流转,没有终点,而“道德协议”无疑可以促进这一心愿的实现。
河北省唐山市 冯贤雷
让爱心进“协议”本身不够“道德”
没有当过贫困生的人,难以知道贫困生的压力。没有接受过他人无私帮助的人,也很难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内心深处对爱心的感激。
我曾是个贫困生,虽说没有接受过社会捐助,但接受过同班同学悄悄的捐助。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,我就读的大学开始实行“双轨制”,每年学费象征性地收取100元。但我家是农村的,条件不好,学费和生活费对我来说依然是不小的负担,当时申请了免息的助学贷款共计900元,要求在毕业一年内还清。在学校时,我由于经济压力有些自卑,一直不敢参加集体活动,显得有些不合群。
之初,我工资收入不高,每月不到200元,除去生活费用一年积累900元也是不小的压力。大学毕业近一年,就在我计划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贷款还清时,我远在广东的一位同学来电话说,几个同学已联合凑钱汇往学校帮你还了贷款。近一年来,同学们还想着我贷款的事,并主动帮忙还款,我心存感激。
2003年,大学毕业10年同学聚会,我见到多年未谋面的和同学,他们说我好像换了一个人,已不是当年那个经常躲在一旁不敢参加集体活动的年轻人。但同学聚会时的一个细节又让我感慨,有两个未参加聚会的同学,毕业后工作一直不顺利,成了下岗失业人员。聚会前,了解情况的同学动员他二人参加,并表示所有费用不需他们个人负担,但他二人依然没有来,这又让我想起大学时我作为一个贫困生的表现……
山东 孔昙
观点集萃
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,不是为了回报,助人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自由,相信绝大多数受助者心里一定会感激所得到的帮助,并会在恰当的时候以实际行动予以回报。
―――江苏南京 司晓磊
作为捐助者,资助完成学业,促其成材,是十分明智而高尚的善举,首先应该考虑受助贫困生的内心感受,不应该把“回报”和“感恩”作为附加条件,而应该为他们分忧解难,减负释压,让这些纯真的心灵更多地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世间的真爱,促使他们快乐地生活、勤奋地学习、阳光地成长。
―――湖北恩施 曾凡培
“道德协议”让社会对这些贫困生的关爱成为一种交易,这样的关爱已失去了它的本意和温暖,成了一纸协议上冷冰冰的字眼。“道德协议”简直就是对“感恩”的歪曲和践踏!
―――江西省吉水县吉水中学 肖兆玲
观点
让所有共同快乐成长
江西省吉水县吉水中学 郭琼
任何事物都有利弊之分,而签订道德协议也是如此。它能唤醒人们的良知与感恩之心,同时也可能会伤害人的尊严。报答社会、感恩世界,其实绝大多数人都在做,只不过方式不同而已。
要让贫困学子得到资助,又希望他们将来能够自愿回报社会,我们要做的是在日常中注重培养孩子感激社会、回报社会的思想意识。我们要在确保贫困孩子得到资助的同时,尽量减少他们的自卑感和压抑感,使他们能同其他孩子一样快乐成长。
延伸阅读
“一费制”到底该交多少费
湖南 焦闻
我是湖南省沅江市黄茅洲镇的一个农民,小孩在黄茅洲镇塞波中学上。今年8月31日报名时,一次性交费268元,包括按“一费制”标准收取187元、《初中生》杂志下学期(3~8期)订阅费15元(至今未见一本)、教辅款46元、保险费20元(无票据)。开学后,学校强制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在校吃早、中餐,早餐费35元/月,中餐费100元/月,大米钱85元/期。不久,班主任要求每人交64元购买一套学习资料,接着又要求每周六上午参加学校组织的补习,每人交100元。其间,班上买扫把、校徽,交班费1~5元不等,买一幅拼图交7元,买一套习题交55元。期中每人交试卷费40元、报刊费5元、大单元测试资料费15元。到期末还有一段时间,按往年惯例,还要交纳期末考试费、水电费、班费等,至少100元。还有无法预料的其他费用,几乎每周都要交钱。一年下来,小孩在学校的学费、生活费及其他费用加起来,要将近3000元,而我家一年的收入也就3000多元。经常看电视、听广播讲,农村义务教育实行“一费制”,免收学杂费。可到底该交多少费?我们并不清楚。
编辑点评:真是一张触目惊心的收费清单!按中央规定,今年起,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“一费制”标准收取课本费、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,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。但一些学校依然我行我素,违规收取各种费用,加重了农民负担,引起群众极大不满。对此,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对待、严肃查处。
来源:半月谈 |